哺乳期保健知识,哺乳期保健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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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哺乳期怎么计算?
<span>12个月,每天哺乳时间为两次,每次除去来回路上的时间为半小时,来回路上的时间也算工作时间,不扣除工资。也可以两次哺乳 时间 合并在一起使用。。 一、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
不太明确您所指的意思,是说哺乳期应该多长,还是哺乳期从哪里算开始哪里算结束?如果是第一种,作为哺乳动物的一种,对于人类的哺乳期通常有多长有过的研究并不少,但通常都会认为在两年或更久,或以幼崽体重达到一定倍数、或以萌出后臼齿的时间、或者是怀孕周期的六倍长度计算等,从人类发育角度,2岁左右的幼儿免疫系统慢慢和成年人接近,认知上更能接受并取用各种食物来获得均衡的营养,离乳也通常在这个阶段比较能自主发生。如果是第二种,单论泌乳能力其实在孕期我们的乳腺就在发育开始为之后的哺乳服务,胎儿16周时初乳已经在乳腺内形成,胎盘娩出后身体会获得更明确的泌乳信号,产后三天乳汁通常不会大量分泌以匹配婴儿较小的内容量以及还不熟练的找乳含乳吸吮技能,但此时婴儿的频繁吸吮刺激能让乳腺意识到以后大约需要配备多少“工人”以应对所需,3-4天时婴儿的含乳稳定性已经上升,而母体也通常会开始大量分泌乳汁,一些母亲会感到乳房比之前沉重,如果此时乳汁移出不够及时有可能会发生***肿胀,之后泌乳素会适当下降,如果婴儿的吸吮很少,那么乳汁分泌也会随之减低,之后***会根据婴儿移出的乳汁量来进行乳汁分泌,婴儿吸吮乳汁移出量大,乳汁产量也越大,这个过程会持续到吸吮***停止的那一天,也就是孩子在吃就会***泌乳,让***出于哺乳状态,通常认为在最后一次***的40天后,***会进入复旧期。因此哺乳期的长度会根据每对母子的不同状态想法有所不同,而泌乳及***的状态也会根据吸吮***发生相应的调整和变化。(金喆君IBCLC)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哺乳期保健知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哺乳期保健知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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