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第七十九条再次强调,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从污名化到妖魔化,翻倒的保健食品市场如何重启?
无知是最大的悲哀。
科学家耗尽心血研发的健康产品被说成是垃圾或毒药,究竟是聪明还是愚蠢?
国家职能管理部门、监督检测、审批等都是关键因素,不能让市场鱼龙混杂,应实行严厉管制,加强宣传力度,让百姓有更明确的甄别标准。
按现代科学角度看,说破大天,保健品不能跑出食品范畴,如同面包添加了鸡蛋与蜂蜜或者钙什么的;对治疗疾病没有任何功效;从中医角度药食同源,保健品确实是一味药,但是中医是经过医生针对每个人进行药物配伍,人不同,配伍方剂也不同的,经过一段时间调理,在这期间有些人需要调整方剂,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在看保健品,没有专业人员指导,只是一些伪装成的什么朱总、吕总、马总和从业人员在大肆宣传,长期服用该种产品无需配伍、提高免疫力、延年益寿、包治百病、更有甚者对癌症有特效。综述,从现代科学角度看,它属性就是食品,对治疗疾病没有功效。从中医角度看,保健品是药性未知的药(四气五味谁都不知道),一味药,无需配伍需调整,任何人可以长期服用,殊不知物极必反。保健品理论和做法与中西医都靠不上,只是借用了中医的药食同源这一名词,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失败是注定的,靠欺骗***赚钱,招致国家严打,埋在历史尘埃下的大量保健品,也能说明这一点,最后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说实话,中国人对保健品已经怕了,因为这东西有时候不仅要钱,他还要命啊!
中国的保健品是五花八门,几乎涵盖了所有能入口的东西:维生素,中药,提取物,矿物质。甚至弄点什么牡蛎壳、节肢动物干儿、偏门的草药,磨成粉,都叫保健品。
功能更是吹的公牛满天飞,增强免疫力抗衰老延年益寿的就不说了。那些治糖尿病痊愈的、治癌症的、包治百病的,拍广告时都不觉得自己脸皮厚吗?
这么多年了,老百姓已经给骗怕了,真不如自己在家泡个枸杞,吃个海参来的放心。
保健品市场想重新兴旺短时间内是不可能了,因为已经烂了招牌。
想吃的也可以吃,毕竟有些认证全面的产品也是好东西,这就是智者见智了。
有头脑的人自己去选择保健品吧!最好不要起好心宣传保健品,因为愚昧无知的人占绝大多数,好人无好报。掌握了真理,懂真理的人不多。电视广告铺天盖地宣传保健品的功效,无人管。打击中医药倒是一遍吼声!!!
吴昕焦虑式狂吃保健食品上热搜,“中药保健食品”到底存在吗?
谢谢邀请。如果保健品是正规企业生产的经严格[_a***_]后是合格的产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吃一点是可以的,对身体有无好处因人而异。但问题是,中国生产的保健品任意夸大功能,甚至是胡说八道有多么神奇的治疗功能,包治百病,***的欺骗消费者,肆无忌惮的卖高价,贪婪的***消费者的钱财,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没有之一!这样的保健品在市场上横行,无异于谋财害命,祸国殃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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