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时限,保健食品时限是多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时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时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产品进货期限满后不得少于几个月?
产品进货期满后不得少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国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保存进货查验记录,一方面有利于追溯食品来源,确保监管链条不断,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好相应的信息记录,可以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确定具体责任人,更好的实施监管职责。食品生产者如不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食品予以购进,出现问题后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一条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什么等作虚***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宣传”。
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什么是保健食品?它和药品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保健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食用;而药品应当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食用期限。
真正的保健品,确实具有保健功能。它提高人体免疫力,修复器官黏膜和死去的细胞,提高视力,就像蛋白质和维生素A就能做到这一点。保健品中的钙离子,能促进血液循环,强健骨骼和牙齿,使肌肉收缩正常,克服睡眠问题和精神衰弱等;维生素B能营养神经,缓解压力,克服自闭、抑郁、精神紧张等疾病;维生素C,能对抗癌症,消炎止痛杀菌退烧,治疗许多疾病;维生素E,预防中风和习惯性流产 治疗血友病、小儿黄疸和肌肉发育不良及先天性心脏病等;卵磷脂及辅酶Q10,能清除血管垃圾,预防心脑血管等……在此不能一一列举。总之,保健食品能抵御和治疗各种疾病,全面提高身体素质。没有尝试过的人,请试一试吧!因为保健食品,是不允许有副作用的。
虽然自古以来,有病吃药,已形成了似乎是规律,但是,药物实际只能治症,不能彻底治愈疾病。现在有些医院科室,治愈率几乎为零。我们在服用药物的同时,身体内的有益菌同时也被消灭。药物的毒副[_a***_],不仅消耗营养素来解毒,更重要的是损坏人体内脏,像有些胃病、肾病、肝病、白血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等 ,都跟长期服用或过度依赖药物有关。
保健品就是能保健。
药可与毒联系在一起,组成毒药。
我坚信:保健品将是未来人类最大的福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时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时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pbw.com/post/39487.html